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考生接待小组主要负责本院考生的报到、身份核查、报考信息的确认、复试环节的组织、生活问题的协调及考生联络与教育等工作。

2.考务面试工作小组

考务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参加我司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的报考资格、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对参加我司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的初试科目答卷笔迹及复试科目答卷笔迹进行核对;负责做好学院研究生复试命题、印制、各科考试工作的组织、考场安排、试卷评阅以及成绩复核登统等项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或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工作。

三、复试与录取

我司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分为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资格的审查、笔试与面试、科研创新能力(职(执)业能力)考核、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等几个环节。各环节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为线上生,即初试成绩须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通过调剂来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在调剂时,可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剂比例。

调剂后,按照①一志愿合格生源、②调剂到我司的合格生源等顺序来确定复试名单。

(二)调剂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的基本原则

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三)复试资格的审查

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学历佐证等材料(详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并接受审查,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体检,或出具距复试报到日期1个月以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笔试与面试

复试考生,需按时参加笔试与面试。缺考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笔试与面试环节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面试等。其中,专业科目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一同进行,满分各100分。

在上述各环节中,各环节的考核(考试)成绩有一项达不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基本规则

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基本规则是: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在考虑生源类别和复试录取最终成绩高低的基础上,分别排队、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的排序规则是:在同一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报考我司的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排在第一队,报考我司同一专业调剂的复试合格生源排在第二队。在同一生源类别内按照复试合格考生的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参加复试合格考生的复试录取最终成绩,采用如下方法来计算:

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科研创新能力加分或职(执)业能力加分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享受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3.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并列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如下原则录取:

(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若出现多名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录取初试成绩(加上初试加分项)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加上初试加分项)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2)在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考生之后仍有招生指标或考生中没有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4.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规定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待录取”。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司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细则未明确项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2. 复试报到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皇冠新款入口第四办公楼430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311-87655680,邮箱:syzgz@163.com

3.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等所有相关信息的公布和调整,请及时关注皇冠新款入口网页(http://bio.heuet.edu.cn/)以及皇冠新款入口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heu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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